聚興科技 (3423) 2013年 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聚興科技 (3423) 2013年 1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聚興科技 (3423) 2012年 12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17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上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1/12/19~101/12/1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6,600,000股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21.926元/股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44,709,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
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上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清單說明
認列情形):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依雙方約定日期分三次付清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董事會授權決定之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董事會授權決定之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6,600,000股
金額:新台幣144,709,000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無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4.03%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股東權益比例:20.64%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771,807仟元
會計師查核101半年報資產新台幣4,456,272仟元,股東權益新台幣871,110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擴展業務,創造股東利益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01年12月19日公告取得上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上乘公司)普通股之交易價格為129,540仟元,復於12
月21日更正交易價格為144,709仟元,更正之原因為原預訂交
易價格129,540仟元,並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
準則之規定,於101年12月19日董事會通過後辦理公告。
101年12月21日辦理簽約交割時,因合約中約定上乘公司『對
於威貿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已超過120天之應收帳款新臺幣
15,169仟元,在本合約訂立當時已評列為呆帳,但賣方如洽
催威貿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於民國102年元月20日前以現金清
償完畢,則在清償金額範圍內,該項價值應加列為買賣價金之
一部份,如逾期未清償時,則不予調整。』,故簽約時,交易
價格為144,709仟元,公司復於當日再行公告更正,如屆102年
元月20日未收回該筆款項,公司將再行依規定公告最後交易價
格。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9.627元/股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29,540,000元
金額:新台幣129,540,000元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3.69%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股東權益比例:18.90%
聚興科技 (3423) 2012年 11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聚興科技 (3423) 2012年 10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聚興科技 (3423) 2012年 6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聚興科技 (3423) 2012年 5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第七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3/06/1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林子淵 聚興科技董事長
董事:全球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羅銀益
董事:傅楸善 台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暨研究所教授
董事:務成有限公司
董事:姜力 聚興科技副總經理
監察人:何雅容 聚興科技監察人
監察人:郭靜燕 聚興科技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林子淵 1,423,645股
董事:全球創業投資(股)公司 819,000股
董事:傅楸善 246,500股
董事:務成有限公司 2,371,995股
董事:姜力 255,750股
監察人:何雅容 501,587股
監察人:郭靜燕 17,745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0/06/13~103/06/12
7.新任生效日期:103/06/17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七條 第9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林子淵
法人董事代表人:羅銀益
董事:傅楸善
董事:姜力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本公司章程所列營業範圍之利益為限下,解除本公
司董事從事屬於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且擔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3/06/17~106/06/1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公司103年6月17日股東常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2,000,000元。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2/11/28-102/12/15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262,905股。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新台幣18元至25元。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2/11/28-102/12/15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730,000股。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16,373,380元。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22.429元。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730,000股。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89%。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因買回期間不長,致未能於執行期間內全數買回。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1/27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2,000,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2/11/28-102/12/1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262,905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新台幣18元至25元。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28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27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董事會決議擬向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終止興櫃股票登錄掛牌買賣,
並與輔導推薦券商終止輔導契約。
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自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之次十五日起終止買賣。
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7/16
2.公司名稱:聚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第28頁第(十三)之標題
部份資料,以及第38頁補列示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修正後101年度年報(股東會後修訂本)
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11款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2/06/1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蔣麗芬,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祥堡,內部稽核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新任稽核主管已於102/04/30就任,經102/06/18董事會追認通過。
7.生效日期:102/06/18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797-2728
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2/06/18
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承認本公司101年度決算表冊案。
(2)通過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派案。
股東現金股利37,887,150元。
員工現金紅利5,225,814元,董監事酬勞435,484元。
(3)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