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瀚科技 (4741) 2013年 1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泓瀚科技 (4741) 2013年 10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主管機關核准日期:20131008
預定發行單位總數:500
每單位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之股數-股:1000
預定發行總數-股:500000
預定發行總數占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27020
認購股份種類:普通股
發行公司履約方式:新股
備註-1:
備註-2:
備註-3:
發行目的: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優秀人才,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辦法。
對股權可能稀釋之情形:本次預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普通股500,000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2702%,惟認股權人自認股權憑證發行日起屆滿二年後,始能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是以二年後對股權將逐年稀釋,其股權稀釋程度尚屬有限。
對股東權益之影響:a.預計以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發行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 得認購股數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為2.41%(以102年4月30日已發行股份20,778,130股 計)。以102年4月30日之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60.03元計算, 若以該價格之70%發行500,000股,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合計約為新台幣12,330仟元。b.500,000股分二階段各執行50%,其中250,000股費用分二年攤提, 另250,000股費用分三年攤提。第一年及第二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約新台幣5,133仟元, 第三年費用化金額約新台幣2,064仟元,每年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低於0.25元(以 102年4月30日已發行股份20,778,130股計)。
限制條款之內容:詳發行及認股辦法。
一、本公司於102年0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246,688股,每股面額十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07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8503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102年09月16日經授中字第102338900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增資前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20,778,13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207,781,300元。
(二)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1,246,688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12,466,880元。
(三)增資後發行股份:普通股22,024,818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220,248,180元。
(四)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完全相同。
(五)本公司股票全面採用無實體發行。
(六)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七)增資股票發放及掛牌日期:102年10月9日。
三、本次盈餘(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依主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方式發行,發放方式如下:
(一)已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股票發放日將本次增資之股票直接撥入貴股東指定之券商帳戶,請貴股東持證券存摺逕赴該券商處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未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請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增資股票領取單」及「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K71:待交付帳戶存券轉帳」蓋妥原留印鑑,併同「券商存摺影本乙份」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未曾繳交印鑑卡之股東,請攜帶股東本人身份證明檔案與印章提出申請,俟相關申請檔案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新股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四、特此公告。
泓瀚科技 (4741) 2013年 8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泓瀚科技 (4741) 2013年 7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泓瀚科技 (4741) 2013年 6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泓瀚科技 (4741) 2013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