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晶讚更名優燈暨減資50%,舊股10/12-10/23暫停買買,新股10/26上興櫃
內容: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暫定減資暨公司更名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0 2.減資基準日:104/08/1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104年減資暨公司更名換發股票,依本公司業經104年06月26日股東 會決議通過減資,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07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9177 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 櫃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並經104年08月10日董事會通過。 二、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5,694,000股,每股面額 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56,940,000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178,470,000元,銷除股份17,847,000股,用以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依公司法168條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按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50%。 四、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之普通股總股數為17,847,000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78,470,00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 之股東及持股比例計算,每1,000股減除約500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 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未足 一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按面額折付現金計至元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面額認購。 六、預計減資暨公司更名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4年10月08日。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4年10月13日。 (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4年10月14日至民國104年10月23日止。 (4)暫停在興櫃買賣期間:民國104年10月12日至民國104年10月23日止。 (5)減資暨公司更名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民國104年10月18日。 (6)換發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4年10月26日。 (7)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8)本次減資暨公司更名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七、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 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其儘速辦理過戶) ,請於民國104年10月12日(含)前將現股送存入貴股東之證券集保帳戶即可;未能在 104年10月12日(含)前送存集保帳戶者,請於新股上櫃日後持現股之舊票、原留印鑑章 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 (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民國 104年10月26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 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4)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票,由台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辦理換發(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九、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 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十、本公司將於普通股新股上櫃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4/10/18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4/10/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