曜鵬科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與晨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併
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4/7/8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晨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晨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晨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持有本公司81.55%股權之股東 7.併購目的: 考量本公司長期發展策略所需,增加產品線擴大營運規模,提昇全球市場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1)結合雙方在不同產品線的優勢,進一步強化與國際大廠之業務合作關係, 擴大市場營業規模。 (2)雙方可共享研發技術、人力及資金等重要資源,降低重複資本投資,並透 過資源整合發揮更大之經營績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對本公司之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皆有正向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合併案並無發行新股,故無涉及換股比例。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暫訂為民國104年10月2日,未來如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為因應 客觀環境所需修正合併基準日時,實際合併基準日如有調整必要時授權董事 長決定。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合併案生效後,本公司(消滅公司)之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 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晨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1)曜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影像處理之積體電路設計。 (2)晨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產品設計及電子零組件製造。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1)本合併案尚須取得本公司及晨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會決議通過。 (2)本案如有未盡事宜,除合併契約另有規定外,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