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8/11/262.發生緣由:本公司取得安普新國際責任有限公司之股權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董事會決議金額:美金1000萬元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安普新國際責任有限公司(Ampac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為本公司之子公司交付或付款條件:視實際資金需求分階段注資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規定辦理。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金額:美金24,680仟元持股比例:82.27%權利受限情形:無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佔總資產比例:27.78%佔股東權益比例:64.99%營運資金金額:242,777仟元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建廠資金需求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其他:(1)本公司前已於民國107年12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於越南新設子公司案,投資總金額不高於美金20,000仟元;另於民國108年3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由本公司與DDK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合資設立安普新國際責任有限公司(Ampac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並於108年10月14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公告申報。(2)本公司現於民國108年11月26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再增加投資金額美金10,000仟元,投資總金額不高於美金30,000仟元。(3)匯率係以董事會前一日(11/25)央行匯率換算<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本公司一年內累積取得安普新國際責任有限公司之股權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1.事實發生日:107/12/142.發生緣由:本公司一年內累積取得安普新國際責任有限公司之股權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董事會決議金額:不高於美金20,000仟元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安普新國際責任有限公司(Ampac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為本公司之子公司交付或付款條件:視實際資金需求分階段注資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規定辦理。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金額:美金10,680仟元持股比例:66.75%權利受限情形:無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佔總資產比例:12.17%佔股東權益比例:28.47%營運資金金額:242,777仟元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未來營運成長及分散營運風險,故於越南新設子公司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其他:(1)本公司係於民國107年12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於越南新設子公司案,投資金額不高於美金20,000仟元;並於民國108年3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由本公司與DDK投資建設有限公司合資設立安普新國際責任有限公司(Ampac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2)本公司於民國108年6月24日始成為公開發行公司,分別於108年5月17日、108年6月6日及108年10月9日分次投資美金5,000仟元、1,680仟元及4,000仟元,共計為美金10,680仟元,截至公告日一年內累積取得安普新國際責任有限公司(Ampac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之股權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故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公告申報。<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