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7年度財務報告
1.事實發生日:108/03/22
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7年度財務報告,相關損益情形如下:
107年度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457,114仟元,本期淨利為新台幣54,381仟元,
基本每股盈餘為新台幣3.42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92號3樓文化劇場演藝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7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7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107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7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3)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4)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5)補選獨立董事一席案。
(6)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2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08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08年4月3日起至民國108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
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8年4月15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
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
掛號函件寄送達受理處所。受理處所:本公司財會處,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
民權路52號9樓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2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1,82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2.00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3,182,000
3.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