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貨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8/09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孫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協助該公司取得銀行短期授信額度(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07688(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152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788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9152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協助該公司取得銀行短期授信額度(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Reach High Enterprises Limite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孫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協助該公司取得銀行短期授信額度(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07688(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4064(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1496(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34064(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協助該公司取得銀行短期授信額度(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曾孫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協助該公司取得銀行短期授信額度(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07688(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1072(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6356(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1072(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協助該公司取得銀行短期授信額度(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Pharmadax USA Inc.(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有100%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該公司業務需求所需出具履約保證函(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07688(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02692(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02692(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該公司業務需求所需出具履約保證函(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ENLIVEN INTERNATIONAL 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有100%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協助該公司取得銀行短期授信額度(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07688(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7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770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協助該公司取得銀行短期授信額度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107688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97048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3.904.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表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台幣:USD/NTD 31.92CNY/NTD 4.792EUR/NTD 35.4<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公司及所屬子公司接獲原廠AstraZeneca公司律師函通知, 對本公司所開發並已向美國FDA提出第四類學名藥上市審查申請 產品Quetiapine Fumarate ER Tablets,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1.事實發生日:103/10/23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Pharmadax USA Inc.、 Pharmadax (Guangzhou) Inc.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100%持有之轉投資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今年3月完成Quetiapine Fumarate ER Tablets 150mg,200mg,300mg&400mg學名藥產品開發(原廠藥的商品名為Seroquel XR),並依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對於第四類學名藥(P IV)審查的規定辦理,正式提出產品的ANDA送件申請,挑戰原廠專利。該產品於今年九月中旬獲得FDA正式受理立案(Accept for Review),原廠AstraZeneca(阿斯利康製藥)依照FDA規定及業界慣例須於45日內向本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本公司今日接獲原廠律師函專利侵權提告通知。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委任美國專利律師進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持續進行該學名藥產品上市相關事宜。 ANDA (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為簡化新藥申請。<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