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和 (6701) 2014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達和 (6701) 2013年 1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達和 (6701) 2013年 10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達和 (6701) 2013年 8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11款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2/08/0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文華、船務部襄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02/08/09
8.新任者聯絡電話:77197121
9.其他應敘明事項:102/8/9董事會通過正式任命。
達和 (6701) 2013年 7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9/09
2.公司名稱:達和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102年5月及6月無衍生性商品交易。
6.因應措施:依規定申請更正並上傳資料(設定免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8/30
5.發生緣由:康芮颱風對本公司財務或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無
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2/08/16
2.法人名稱:台灣通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白慧平 台灣水泥(股)公司資深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麟添 台灣水泥(股)公司資深經理
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6/08~103/06/07
7.新任生效日期:102/08/16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達通(貴港)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85658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935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93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轉投資公司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6573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969
5.計息方式:
3個月LIBOR+1%
6.還款之:
(1)條件: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係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該公司財務結構調整改善後即可還款。
(2)日期:
未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9482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3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公司名稱:貴港市達和船務有限責任公司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5470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5470
(1)資本(仟元):1939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354
中國人民銀行於提款日公佈的六個月人民幣短期貸款基準利率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12
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刪除屬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報表及分析資訊
(1).刪除第48頁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簡明資產負債表
(2).刪除第49頁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簡明綜合損益表
(3).刪除第52、53頁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分析及計算公式說明
6.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上傳股東會後修正版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一、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102年3月22日第12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及102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配發每股新台幣0.58元;茲訂定102年7月28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依公司法自102年7月24日起至7月2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2年7月23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2年7月2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現金股利發放日:102年8月15日。
三、現金股利發放方式: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股東,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7/0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分派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0.58元,計新台幣106,219,257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2/07/22
5.最後過戶日:102/07/2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7/2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7/28
8.除權(息)基準日:102/07/28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預計102年8月15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
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2.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記),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