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邦科技 (3184) 2014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微邦科技 (3184) 2013年 1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微邦科技 (3184) 2013年 1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微邦科技 (3184) 2013年 8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20
2.公司名稱:微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調整會計師查核後營收淨額與自結數差異,原代收代付帳列為營收,
更正申報102年12月本月營業收入淨額及102年12月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原申報102年12月本月營業收入淨額4,730(仟元),更正為3,975(仟元),
減少755(仟元),原申報102年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261,751(仟元),
更正為260,996(仟元),減少755(仟元)。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3/02/25
2.重要決議事項:討論暨選舉事項:
案由一: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案。
案由二:決議通過「公司章程」修正案。
案由三:補選監察人一席案。
監察人當選名單:戶號:204 姓名:麥勝紘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3/02/2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麥勝紘/福勝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5.異動原因:補選監察人1席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666,575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6/30~104/06/29。
8.新任生效日期:103/02/25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於102年12月17日接獲原任監察人辭任書,該法人監察人
自103年2月24日起辭任。
1.事實發生日:103/01/06
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102)證保法字第1021002868號函辦理:
一、針對原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申報內容有關訂價方式之依據及合理
性補充說明。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1.事實發生日:103/01/02
二、針對原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申報內容有關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
預計達成效益補充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12/17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2/12/17董事會議重大決議
通過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案。
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召開本公司一百零三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案。
本公司補選監察人案
6.因應措施:無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2/17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3/02/25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桃園縣八德市茄苳路756號(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1)宣佈開會
(2)主席致詞
(3)討論暨選舉事項:
1.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案
2.公司章程修正案
3.本公司補選監察人案 。
(4)臨時動議
(5)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1/2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2/25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選擇特定人,以規則性投資
人為限,惟目前尚未洽定。
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私募股數以12,000,000 股為上限之普通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並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得分三次辦理。
5.得私募額度:依最終私募價格及股數計算之。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作為參考價格,私募普
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
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
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公司將視市場及洽特定人之狀況,各次私募募集資金均將提供
公司穩定之資源,俾便經營團隊可全心投入技術深耕及產品研發,並經由規則投資人
之網絡進入國際大廠之供應鏈,以擴展市場版圖及創造股東長期價值。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考量籌資市場狀況較不易掌握,及籌資之時效性、便利性、
發行成本等,且私募普通股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夥伴之長期合作關係,故
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
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
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 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通股
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
公開發行及申請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
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
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