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637)103年度增資股股票開始櫃檯買賣日期。
一、興櫃股票種類及數量:普通股15,000,000股。
二、興櫃股票開始買賣日期:民國103年5月16日。
三、興櫃股票類別:半導體業類。
四、興櫃股票權利:與舊股權利義務均相同。
五、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
六、興櫃股票代號及簡稱:(一)代號:3637。(二)簡稱:鉅景。
鉅景 (3637) 2014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鉅景 (3637) 2014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鉅景 (3637) 2013年 1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換發股票後之普通股股票自102年9月27日起恢復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一、依據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8條規定,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6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4679號函。二、該公司前因辦理減資彌補虧損而換發股票,經本中心於102年9月3日以證櫃審字第1020022568號公告股票自102年9月16日至102年9月26日停止櫃檯買賣交易。自102年9月27日起該公司以減資換發後之新股票恢復櫃檯買賣。三、該公司減資前普通股股票為50,728,475股,本次辦理減資係每仟股減少492.81986股,減資後興櫃普通股股票為25,728,475股。四、興櫃股票種類及數量:普通股25,728,475股。五、興櫃股票開始買賣日期:民國102年9月27日。六、興櫃股票類別:半導體業類。七、興櫃股票權利:各式股票權利義務均相同。八、股票簽證機構:本次係採無實體發行。九、興櫃股票代號及簡稱:(一)代號:3637。 (二)簡稱:鉅景。十、興櫃股票公司英文名稱及簡稱:(一)英文名稱:CHIPSIP TECHNOLOGY CO.,LTD。 (二)簡稱:CHIPSIP。十一、公司營利事業統一編號:80216143。十二、本函已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時報-台北電】鉅景 (3637) 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行股數不超過1500萬股額度內之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1億5000萬元額度內之金額,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公司財務結構。(編輯整理:莊雅珍)
鉅景 (3637) 2013年 8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7/08
2.減資基準日:102/07/09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准備查後公告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102年5月23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計減少資本新台幣
250,000,000元,銷除股份25,000,000股,每股面額為壹拾元,減資後發
行股份總數為25,728,475 股。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6月25日金管
證發字第 1020024679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507,284,750元整,分為 50,728,475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本次
減少之股份,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計算,
每壹仟股減除492.81986股 (即每仟股換發507.18014股) ,減資後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認購。
(二)擬訂定民國102年7月9日為減資基準日,並向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
(三)本次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
需變更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相關事宜。
(四)減資後換發新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另召開董事會訂定
「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作業計畫」辦理換發新股票。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15
2.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12月12日證櫃審字第1010029905
號辦理。
(一)本公司102年11月份自結報表部份財務比率
(1)負債比率:73.91%
(2)流動比率:91.07%
(3)速動比率:34.18%
(二)銀行可供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融資額度:226,458仟元
已用額度:226,458仟元
額度限額: 0仟元
(三)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仟元)
項目/月份 102年12月 103年01月 103年02月
現金流入合計 61,000 185,000 32,800
現金流出合計 64,130 58,930 56,630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11/15
(一)本公司102年10月份自結報表部份財務比率
(1)負債比率:75.58%
(2)流動比率:89.92%
(3)速動比率:27.76%
融資額度:210,720仟元
已用額度:210,720仟元
項目/月份 102年11月 102年12月 103年01月
現金流入合計 77,000 60,000 190,000
現金流出合計 67,430 72,430 53,230
1.事實發生日:102/10/15
(一)本公司102年09月份自結報表部份財務比率
(1)負債比率:73.79%
(2)流動比率:92.40%
(3)速動比率:23.31%
融資額度:214,691仟元
已用額度:214,691仟元
項目/月份 102年10月 102年11月 102年12月
現金流入合計 40,000 110,000 90,000
現金流出合計 34,640 68,430 57,43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5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25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5,000,000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6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46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2年8月16日證櫃審字第1020021236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自民國102年9月27日(星期五)上興櫃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已於民國102年9月16日起至102年9月26日止停止在市場交易,且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上櫃相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應換發之舊股票:歷年已發行股份計普通股50,728,47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07,284,750元。
(二)本次減資股數: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250,000,000元整。
(三)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總數為普通股25,728,47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57,284,750元整。
(四)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
(五)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均相同。
三、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102年9月27日(星期五)開始換發,換發新股手續如下:
(一)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新股票換發聲請書、舊股票、原留印鑑及證券
集保存摺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易稅稅單或相關證明檔案、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原留印鑑,至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並持新股票換發聲請書辦理換發。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
四、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9/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不超過15,000,000股額度內之普
通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150,000,000元額度內之金額
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
計以不超過1,500,000股額度內,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90%,
計以不超過13,500,000股額度內,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
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經董事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及增資基準日授權
予董事長處理並報董事會核備,其他未盡事項,董事會將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2)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
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
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02/08/30
5.發生緣由:康芮颱風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不適用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C0105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已登記的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 分為10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07,284,750元整,分為50,728,47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86號8樓之1。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91年7月17日,最近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0年12月27日。
(七)本次減少資本總額及減資比例:
(1)本次辦理減少資本計新台幣250,000,000元,銷除股份25,000,000股,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2)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及其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492.81986股 (即每仟股換發507.18014股),減資比率為49.281986%;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辦理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八)本次減資之用途:用以彌補虧損及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九)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2年9月14日。
(2)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9月17日。
(3)暫停興櫃交易期間:自民國102年9月16日至民國102年9月26日止。
(4)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2年9月18日至民國102年9月26日止。
(5)減資換股基準日:民國102年9月22日。
(6)新股票換發暨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2年9月27日。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7)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均相同。
(十)換領新股票手續:
(1)已過戶舊股票換發:
於停止過戶日前尚有現股且已辦理過戶者,請儘速將現股股票送存集保帳戶。若未能及時送存者,須俟新股發放日(民國102年9月27日)後,應持舊股票連同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新股票換發聲請書、原留印鑑及證券集保存摺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或將持有之舊股票、原留印鑑及證券集保存摺等,於民國104年12月31日前送存至股東之交易證券商辦理舊票代收申請換發。
(2)未過戶舊股票換發: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須俟新股換發日(民國102年9月27日)後,備妥舊股票、轉讓過戶書、證券交易稅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並持新股票換發聲請書辦理換發。
(3)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4)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名稱: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電話:02-27186425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