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5版
2.報導日期:101/07/19
3.報導內容:同屬Canon概念股的佳凌…,估計第2季每股獲利應有近1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該文中提及「同屬Canon概念股的佳凌…,估計第2季每股獲利應有近1元,…。」
本公司並未對外發表財務預測相關資料,上述報導內容係屬法人及媒體自行推估,
謹此澄清。
(2)本公司每月營收及財務報表等財務資料皆依相關規定公告,
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料為準。
(3)對於相關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3版
2.報導日期:101/06/29
3.報導內容:...法人預期...佳凌第3季營收可望增逾三成,...。
(1)該文中提及「...法人預期...佳凌第3季營收可望增逾三成,...。」本公司
並未對外發表財務預測相關資料,上述報導內容係屬法人及媒體自行推估,
(2)本公司每月營收及財務報表等財務資訊皆依相關規定公告,
2.報導日期:101/06/27
3.報導內容:佳凌Q3...績增四成...,...挑戰5億元新高。
(1)該文中提及「佳凌Q3...績增四成...,...挑戰5億元新高。」本公司
佳凌科技 (4976) 2012年 5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工商時報等各大媒體報導
2.報導日期:101/06/07
3.報導內容:...佳凌最快Q3上市。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各大媒體相關報導非本公司之新聞發佈,
其報導內容純屬個人臆測及推論,本公司申請上市之相關時程,將視市場狀況
及依相關法定程序進行,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上市相關時程,請依臺灣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及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料為準。
台灣唯一供應專業單眼數位相機(DSLR)完整光學元件製造商佳凌科技 (4976) ,通過證交所上市審議會,最快第三季掛牌交易。受惠DSLR熱賣,加上日本Canon強力加持下,使得業績呈現大幅成長,去年營收達到14億元、創下歷史新高,稅後淨利2.19億元、每股稅後純益2.44元,3年來營收成長3倍,表現搶眼。
佳凌成立於2002年,目前實收資本額為9.05億元,營運總部設立於台中潭子加工出口區,成立初期即定位為專業DSLR光學元件領導製造廠,光學元件製造技術傳承自光學大廠台灣佳能,持續積極投入研發資源,開拓研磨玻璃鏡片、模造玻璃鏡片、塑膠元件射出及機體組裝等四大產品線,成為台灣佳能最重要之供應商之一。
隨著全球DSLR產品持續暢銷,國際專業品牌大廠Canon挾著強大的品牌競爭優勢,進一步拓展其於DSLR產業市場佔有率,在強勁的成長動能帶動下,佳凌科最近三年度營運表現呈現跳躍式的成長,營收由2009年3.75億元成長至2011年的14.05億元,三年營收成長率近三倍,2012年第一季營收為4.10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40.74%,稅後純益淨利4700萬元,每股稅後純益0.52元。
佳凌表示,未來數位相機產業將持續地朝向高端化發展,使得全球DSLR於數年內的需求仍然會呈現快速成長的態勢,因此公司基於立足於高端光學元件製造經驗與技術團隊,將由光學元件製造逐漸往光學模組製造甚至系統整合努力,並計劃跨足汽車電子產業、安全監控產業、教育產業、商用電子產業及工業用電子產業等,在其於DSLR光學元件產業優勢地位及全面且多元的發展策略下,未來發展樂觀可期。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11/16
2.公司名稱:佳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股款新台幣406,135仟元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並訂定101年11月19日為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01/11/15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01/11/20~101/11/26
(2)承銷價:新台幣43元
(3)公開承銷數量:8,400仟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200仟股
(5)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2.38%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8,600仟元
1.事實發生日:101/11/13
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6824號函辦理。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9,445,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21日金管證發字
第101003682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實際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3元整。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四、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1年11月15日。
(2)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1年11月13日。
(3)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1年11月16日。
一、本公司101年7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9,445,000股,每
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計新臺幣94,45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682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已洽請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同意本次現金增資之股款繳納憑證於101年11月20日正式上市買賣,並已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自同日起終止興櫃櫃檯買賣。
二、茲將股款繳納憑證上市相關資料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佳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代碼:4976
(三)上市股份:
1.原興櫃股票:普通股90,555,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905,550,000元整。
2.本次現金增資上市股款繳納憑證股數:計9,445,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94,450,000元整。
3.增資後累計申請上市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1,000,000,000元整。
(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股款繳納憑證,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六)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市買賣開始日期:101年11月20日。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66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三、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市: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1年11月20日
(星期二)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並於同日上市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
四、上開現金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採無實體上市),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屆時另行公告股款繳納憑證下市及增資新股上市日期。未提供集保帳號股東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10366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五、本公司備有公開說明書陳列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各證券商營業處所及本公司,並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歡迎索閱或查詢。
六、特此公告。
第三十四條 第28款
1.事實發生日:101/11/09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1/11/20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股票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101年6月21日臺證上一字
第1011802824號函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及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1年8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6824號函申報生效。
(2)本公司股票將於101年11月20日上市交易,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交易。
第三十四條 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 :101/11/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辦理大埔美廠房新建工程乙案,過程中不慎使現場環境
塵土飛揚,致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而遭裁罰新台幣10萬元整。
3.處理過程:除依法繳清罰款,參加環境講習外,並針對違反情事確實改善。
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1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1)本公司已要求承包商立即改善興建過程中所引發之塵土飛揚狀況(如:加強
現場撒水、設置清洗車輛設備…等)。
(2)將就此一裁罰向承包商請求賠償。
(3)加強工程興建過程之監督與管理,以符合法令規定。
(本案適用公開申購倍數彈性調整公開申購數量規定)(本案公開申購係採預扣價款, 並適用掛牌後首五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一.有價證券名稱:佳凌科技(4976)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二.承銷股數1.承銷總數:8,600仟股由佳凌科技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計8,400仟股,保留1仟股由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保護中心認購,先行提撥百分之十, 計840仟股辦理公開申購配售,其餘百分之九十, 計7,560仟股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銷售。另由佳凌科技協調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200仟股,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 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繳款情形認定。2.預計過額配售數量:200仟股3.證券承銷商先行保留自行認購數量:無4.暫訂提出詢價圈購數量為7,760仟股, 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90.23%5.暫訂提供公開申購數量為840仟股, 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9.77%6.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數量之調整情形:申購倍數達10倍以上但未達2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15%申購倍數達20倍以上但未達3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20%申購倍數達30倍以上但未達4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25%申購倍數達40倍以上但未達5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30%申購倍數達50倍以上但未達6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35%申購倍數達60倍以上但未達7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40%申購倍數達70倍以上但未達8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45%申購倍數達80倍以上但未達9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50%申購倍數達90倍以上但未達10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55%申購倍數達100倍以上,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60%其餘部份及暫定過額配售額度, 應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承銷。三.本次承銷案保證金及之圈購處理費收取方式﹑對象﹑金額及沒入退回規定:1.本次承銷案不收取任何保證金。2.獲配售圈購人應繳交獲配股數每股0.5元之圈購處理費,並應於接獲繳款通知後與股款同時繳交至代收股款專戶。3.如獲配售圈購人未足額繳交股款及圈購處理費,視同自動放棄認購權利,原獲配額度將由承銷商洽特定人認購。四.證券承銷商元大寶來證券 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66號9樓 電話:02-2718-1234兆豐證券 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3樓 電話:02-2327-8988元富證券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22樓 電話:02-2325-5818日盛證券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2樓 電話:02-2361-0606第一金證券 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10樓 電話:02-2563-6262康和證券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176號B1 電話:02-8787-1888福邦證券 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 電話:02-2181-2688五.承銷價格: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 預計承銷價格之可能範圍介於每股新台幣43元至47元之間六.圈購期間:自101年11月07日起至101年11月12日止七.圈購及申購數量限制:1.圈購數量以仟股為單位公開申購額度30%(含)以下專業投資機構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860仟股, 其他圈購人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430仟股。公開申購額度30%以上專業投資機構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430仟股, 其他圈購人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172仟股。2.公開申購數量每人限購1仟股八.申購期間:自101年11月08日起至101年11月12日止九.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繳存截止日:101年11月12日十.預扣價款扣繳日:101年11月13日(申購處理費20元、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50元及以詢價圈購預計承銷價格可能範圍之上限繳交之認購價款)十一.抽籤日期、時間:101年11月14日上午九點十二.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101年11月15日十三.承銷價格訂定之日期:101年11月13日十四.上市掛牌日:101年11月20日
1.事實發生日:101/11/06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辦公處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3)聯絡電話:(02)2586-5859
壹、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9,44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682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佳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所營事業:
1、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2、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CA04010 表面處理業。
4、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5、CQ01010 模具製造業。
6、I103010 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905,550,000元,分為90,55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潭子區台中加工出口區建國路24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名(含獨立董事二名),監察人三名,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91年12月18日訂立,民國101年6月5日第七次修正。
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後:
(一)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44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計新台幣94,450,000元整。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擬保留11.06﹪,計1,04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足之;其餘8,4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100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及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股制度規定,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權利,委託證券承銷商全數辦理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之限制。
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
(三)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新股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上市買賣,發行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八、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000,000,000元整,為10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發行新股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發行)。
十一、主辦承銷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三、股款代收機構:
(一)員工認股: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潭子分行。
(二)詢價圈購與公開申購:華南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十四、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一)陳列處所:除依規定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二)索取方式: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下載。
十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一)詢價圈購期間:101/11/07~101/11/12。
(二)公開申購期間:101/11/08~101/11/12。
(三)員工認股繳款日:101/11/14~101/11/15。
(四)公開申購繳款截止日:101/11/12。
(五)詢價圈購繳款日:101/11/15。
(六)特定人認股繳款日:101/11/16。
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總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人指定之集保帳戶,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
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肆、特此公告。
第三十四條 第30款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1/11/0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1/11/02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晶華酒店三樓宴會廳(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41號3F)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會後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前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提供本公司錄音錄影連結網址。
(一)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44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計新台幣94,450,000元整。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擬保留11.06﹪,計1,04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其餘8,4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100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及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股制度規定,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權利,委託證券承銷商全數辦理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之限制。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新股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上市買賣,發行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一)員工認股: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